索引号 001008003012041/2020-33388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0-09-04 10:1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党建科
机构全称 党建科 机构简称 党建科
责任人 张时曼 公开电话 0577-88588005
机构职能

负责公安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分局党委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部署;监督、指导各党支部(总支)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指导抓好党员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承担分局党员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发展分局新党员;组织、指导分局工青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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