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7/2022-50734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临时救助
  • 发布单位: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2-08-2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置顶】关于发放村(社区)儿童主任岗位津贴的通知【相关政策】

发布日期:2022-08-26 10:37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各街道、泽雅镇社会事务办:

为加强儿童关爱保护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儿童主任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 号)和《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20〕1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7月起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村(社区)儿童主任岗位津贴。

各镇街要认真核实,严格人员管理,保证津贴补助及时准确发放到儿童主任手中,对不开展工作或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儿童主任要及时报送暂停发放,待责成其完成工作任务后再予以发放。如遇人员变化的,应及时报送区民政局。

村(社区)儿童主任岗位津贴,所需经费由财政专项保障。一个季度发放一次,通过“一键达”系统发放。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2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