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2/2023-57859
  • 文件编号:温瓯综法〔2023〕13号
  • 主题分类:燃气管理
  • 发布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2023-02-0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瓯海区瓶装燃气“隐患清零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4 09:40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相关科室,各执法中队:

为了加强我区瓶装燃气使用环节安全管理,消除餐饮公共用气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组织开展瓶装燃气“隐患清零”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全区餐饮等公共用气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排查整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行为,加强瓶装燃气信息化管理水平,消除公共用气场所燃气安全隐患,保障我区瓶装燃气经营市场平稳有序。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餐饮用户“一户一档”台账

每月对辖区内非居民用户至少10%的数量进行排查,并将用户情况录入“综合查一次”平台,一年为一周期进行全覆盖检查。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场所名称,地址,营业执照,燃气管理人,联系电话等。各镇街用气场所清单可通过登录“温州市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系统”进行查询。

(二)隐患排查整治

餐饮用气场所重点排查以下内容:①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②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③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④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⑤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⑥钢瓶气源不合法,或燃气经营企业未落实实名制销售的。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将对应文字描述与照片录入“综合查一次”平台,并督促整改,实现闭环管理。隐患涉嫌违法的,应进行立案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排查整治。一是检查要全面,据统计,全区共有4000余家瓶装燃气餐饮用户,要求全面排查无遗漏。二是检查要深入,涉及钢瓶、灶具、软管、二维码、泄漏报警器等关键环节要重点排查,必要时可联系燃气专家陪同检查。三是整改要到位,动态更新隐患问题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二)强化执法刚性。要清晰监管职责,梳理执法事项,严格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燃气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严格考核通报。局机关相关科室要每月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统计,每季度进行考核。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各镇街安全生产考核与基层中队动态考核中燃气管理评分的重要依据。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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