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24-76391
  • 文件编号:温瓯教计〔2024〕166号
  • 主题分类:教育救助
  • 发布单位:瓯海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4-06-1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学年瓯海区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服务公用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4 14:38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瓯海区利宝特殊学校: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2018—2020年)》(温瓯政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重度残疾少年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经政府采购,由瓯海区利宝特殊学校承担全区重度残疾少年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送教上门服务教师劳务费由区残联承担,送教上门学生公用经费由区教育局承担。经区教育局2024年6月4日现场核对核定,2023学年送教上门学生公用经费协议金额为394800元,截至2024年5月底实际送教589人次,应付送教经费291795元,本次先按协议预付送教经费的金额50%为197400元,待2024年8月份完成2023学年重度残疾少年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核实送教上门学生公用经费实际支付发票后再办理结算手续。本次下达的2023学年送教经费在年初预算“学生资助经费-特殊教育补助”科目中安排197400元。

附件:2023学年瓯海区送教上门学生名单及经费清单

(附件涉及学生隐私不予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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