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爱国:
因你户房屋涉及房屋征收补偿,我街道向你户送达《关于对陈爱国户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方案告知书》。2024年8月13日,我街道向你户地址现场送达,你户现场拒收。8月13日,我街道向你户地址进行邮寄送达。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户公告送达上述文件,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你户也可在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内直接到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317室领取《关于对陈爱国户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方案告知书》原件。(地址: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317室,联系电话:0577-86365686)。
附件1: 《关于对陈爱国户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方案告知书》全文截图
特此公告
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