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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53/2024-76585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单位:梧田街道
  • 成文日期:2024-08-1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要求履行房屋补偿决定的催告书》送达公告(陈彩妹)

发布日期:2024-08-14 08:31 访问次数: 来源:梧田街道

陈彩妹:

因你户房屋涉及房屋征收补偿,我街道向你户送达《关于要求履行房屋补偿决定的催告书》。2024年8月7日,我街道向你户地址进行邮寄送达,邮政显示物业代收,后经电话联系,你户家人表示你们在外地,未收到文件,但已知晓文件放在物业处。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户公告送达上述文件,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你户也可在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直接到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317室领取《关于要求履行房屋补偿决定的催告书》原件。(地址: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317室,联系电话:0577-86365686)。

附件1: 《关于要求履行房屋补偿决定的催告书》全文截图

特此公告

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4日

关于要求履行房屋补偿决定的催告书(陈彩妹)_00.jpg关于要求履行房屋补偿决定的催告书(陈彩妹)_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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