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温资规征收瓯〔2024〕36号)

发布日期:2024-08-09 17:05 访问次数: 来源:行政审批科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现需收回温州高铁新城横塘河、潘桥河河道治理及周边滨水绿地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温州高铁新城横塘河、潘桥河河道治理及周边滨水绿地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80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市东瓯不动产测绘规划有限公司OHGD-2022-009号供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无偿收回,不涉及相关补偿。

    (此件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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