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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温州海际汇光学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7 10:01 访问次数: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序号

1

项目名称

温州海际汇光学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焦下工业区永泰路288号

建设单位

温州海际汇光学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年产金属眼镜、板材眼镜、塑料眼镜共 34 万副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喷漆有机废气和漆雾经水帘预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漆雾装置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进入涂装废气处理设施注塑废气、注塑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抛光粉尘经机器自带的水帘除尘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芬顿氧化处理后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一般包装材料、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交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废抹布及手套、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污泥、漆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车间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合理设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65 传真:0577-88****65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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