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雄文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房屋土地征收与补偿政策制定、管理、指导,未登记建筑年限认定专家小组相关工作,政策法规、信访平安维稳、政务公开、法治建设等工作。具体分管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曾任瓯海区娄桥(镇政府)街道村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瓯海区泽雅镇村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安置管理科工作人员;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安置管理科副科长;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安置管理科科长;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征收管理二科科长;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项目前期科科长;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项目前期科科长;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党组成员、项目前期科科长;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征收管理科科长等职。